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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本校已於112年12月28日與政治大學簽訂完成學術合作協議

本校已於112年12月28日與政治大學簽訂完成學術合作協議

其中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開放課程跨校互選,以對等互惠之原則進行。學士班學生跨校互選學士班課程之學分費以六折計算(不含暑修、師培及特殊收費課程)。」之部分,

跨校選課學分費折扣實施時間為113學年度起(112.01.24補充說明)

請本校有意申請政治大學校際選修課程之同學請依本校校際選課申請程序辦理。
校際選課實施要點(1121004修訂)資料

https://aa.ndhu.edu.tw/p/406-1004-14691,r1065.php
校際選課申請表(東華學生至他校選課使用)

https://aa.ndhu.edu.tw/p/406-1004-14622,r1067.php


注意事項簡要說明如下,如後續有相關修訂或疑義,請以「校際選課實施要點」為依據標準,或逕洽本校課務組詢問
【校際選課】本校學生申請校際選課之程序為何?

1.本校學生至外校選課應填寫「校際選課申請單」,經系、所、學位學程主管簽章核可後,持向外校辦理選課登記手續。
2.該申請單經外校相關系所科主管核章及任課老師簽章後,於本校每學期開始上課後一週內持返本校教務處課務組辦理登記。

【校際選課】校際選課何時開始受理申請?
1. 本校生選修他校課程:應依他校選課期限及規定辦理外,並於本校每學期開始上課後1週內持已完成手續的校際選課單
送本校各該系、所、學位學程及教務處課務組辦理登記。
2. 
外校生選修本校課程:外校學生至本校選課必須先取得原肄業學校之書面同意,於本校每學期開始上課後一週內完

成申請選課登記手續,並將申請表送回課務組,逾期不予受理;暑期課程則需於開始上課後二週內完成手續。

【校際選課】本校學生申請跨校選修有無科目或學分數之限制?
1.本校學生至外校選課,應以本校當學期未開設之課程為原則。
2.
本校大學部學生選修外校之課程最多六學分,且不超過該學期在本校選課總學分數三分之一為原則。研究生與大學部延畢生至外校選課之學分數由所屬系、所、學位學程自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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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4-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