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作業時程公告】本院113學年度教師研究績效獎勵金申請案
  • 本院113學年度教師學術研究績效獎勵金作業流程:

    1. 可敘獎績效類別、分級標準與敘獎點數應依「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師研究績效獎勵金給與要點」規定辦理,惟各系所班若欲自訂更嚴謹之敘獎細則,應依規定經系級、院級教評會審議通過送研發處核備後實施(由於作業期程,若欲另自訂更嚴謹敘獎細則,可能在作業時間上會有所延遲,請系所班自行衡量。

    2. 「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師研究績效獎勵金給與要點」(113.1.10行政會議通過版)。

    3. 系所班最遲應於114年3月17日(一)中午前將完成系級教評會初審之申請案送院(由系所班自行規範所屬教師申請資料收件截止日期)提院教評會複審。

  • 自108學年度起本校專任(案)教師提出研究績效獎勵申請表即已全面採用教師人才資料庫產生之版本

  • 申請條件:

    1. 113學年度已獲「國立東華大學延攬及留任國內外各類頂尖人才學術獎勵金給予辦法」獎勵者,不得申請本績效獎勵金;研究計畫案若已獲得113學年度「教師執行計畫獎勵辦法」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研究績效獎勵計畫敘獎。前述兩項獎勵審核結果請見:https://rb003.ndhu.edu.tw/var/file/3/1003/img/438/780016206.pdf

    2. 本學年度本院各系所班榮譽講座、榮譽教授、專任(專案)教師、合聘教師、兼任教師;其中專任(專案)、合聘教師須為113學年度第2學期在聘者

    3. 各項研究績效成果應以國立東華大學名義發表(一年內新聘專任/專案教師不受以國立東華大學名義發表之限制,一年內新聘指113學年度期間到聘者),且與該教師專業領域相符。

    4. 可提出申請之研究績效成果應以前一學年度(即112學年度,112.8.1~113.7.31)者為限。

  • 申請應檢附資料(不用檢附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

    1. 申請表由學院審畢後統一掃描

      • 本院各系所班專任/專案教師須繳交自本校「人才資料庫」產生之申請表,並印出簽章

      • 本院各系所班榮譽講座、榮譽教授、合聘教師、兼任教師繳交使用所附excel格式填寫申請表,並印出簽章

    2. 研究績效附件(專書/專章:封面、目次、版權頁、匿名審查證明;期刊:包含期刊刊名及刊出日期之論文首頁、已載明該刊物匿名審查制度之稿約、期刊排序佐證等,不用提供全文,請特別注意,相關資料中應有包含以本校教師名義發表內容)。配合研發處規定相關資料請統一以A4單面印出,學院會於院審畢後統一幫申請人進行資料掃瞄

    3. 系所班送出時除申請表及相關附件外,應另附上彙總表及系級教評會會議紀錄(含簽到單)影本。

  • 其他注意事項:

    1. 研究績效獎勵必須「已經發表/出版」的,所以不會出現用「已接受刊登」證明提出申請的狀況。

    2. 研究計畫須為112學年度期間已經執行完畢的才可提出申請,其中多年期計畫(各年度具有獨立經費核定清單者,單一年度於112學年度期間執行完畢者必須於本次提出該年度部分),請特別注意執行期間為年度或有延期結案狀況者,請確定無重複申請狀況。

    3. 系統印出的申請表因為列高有預設,所以如果比較長的內容,會有一部份被蓋掉,如果有這個情形請重新調整列高後再印出,以保持資料完整。

    4. 本校教師研究績效獎勵辦法規定,每名教師每年度敘獎點數至多24點、每點核發金額上限5,000元,各院教師合計總獎勵金不得超過院獲配獎勵金總額度。

    5. TSSCI、THCI核心期刊名單可參閱本院教師相關法規頁面,請注意採計時應以各檔案表二的「評比結果」為準,非表一之期刊名單

  • 若對申請資格或申請方式(含申請資料)有須洽詢之處,歡迎與研發處承辦人石佳玉小姐(分機:6530)聯繫。

瀏覽數  
最後更新日期
2025-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