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選公告】113年度教學優良教師候選人開始接受推薦(截止日期:9/16(一)中午前, 恕無法延後受理)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113年本校優良教師遴選辦理方式如下: 1. 根據規定本院共可至多選出優良教師10名,並得推薦其中1~3人參加校級教學優良教師遴選。 2. 每教學單位推薦候選人以1名為原則,至多得推薦2名,惟推薦超過1名時系所班須進行排序。各教學單位請於113年9月16日(一)中午前將推薦人選(含資料表及相關資料)送達人社一館A201副院長辦公室彙整,逾時恕不受理。 3. 優良教師候選人,須符合校法規第四條規定: a. 任教滿二年以上之專任教師(含合聘、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熱心教學及指導學生學習有成效。 b. 遴選前二年(111、112學年度)每學年於大學部至少開設一門課(含論文指導類課程),且該期間無授課不足情形,教學意見調查平均成績在系所平均值以上或教師個人教學意見調查分數平均在4.1以上(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及進修學士班教學意見調查成績)足為表率者。 4. 本院教學優良教師遴選與獎勵辦法(112.1.3備查實施版)、本院教學優良教師候選人評鑑資料表(請使用本院專用表單)可直接在本院網頁 https://chass.ndhu.edu.tw/files/13-1015-133614.php 中下載瀏覽或使用。 5. 院辦公室已另信告知系所班主管所屬符合規定之教師名單,信中資料同時包括遴選評分參考項目中教學負擔指數、開設通識或師培課程情形(含數量、教教學意見調查成績)等資料,可供系所遴選推薦候選人之參考。 6. 112年度起獲選院級優良教師者將頒予獎狀及商品券並進行公開表揚。 瀏覽數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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